摘要: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全民阅读进入法治保障新时期。徐雁指出旧书业是文化传承与知识传播的重要载体。针对优良旧书货源短缺的困境,呼吁图书馆剔除馆藏过量复本、不同版本及零借阅图书,使其重新进入流通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既支持旧书行业发展,又促进全民阅读,形成良性循环。李东来指出,图书馆应借此契机,担当全民阅读的“核心力量、主要阵地和重要组织者”。针对部分县区图书馆经费匮乏、基层阅读设施短缺等问题,呼吁图书馆应善用法治武器,主动承担民众阅读权利代言人角色,同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推动全民阅读推广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在法治进程中实现转型发展。徐强解读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核心要义,梳理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体系衔接,以上海实践为样本,分析公共图书馆在全民阅读促进中的法定定位与服务创新。虽然上海形成“中心馆引领、总分馆联动、基层服务点覆盖”的格局,但依然面临资源不均等挑战。未来需推进法治完善与实践深化,强化数字化转型与全生命周期服务。张岩指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相比有显著差异和特色亮点。《全民阅读促进条例》通过建立刚性协同机制与问责条款,实现全民阅读治理从“软性倡导”向“硬性约束”质变,将显著增强图书馆阅读推广的“朋友圈”力量。金可可探讨了图书馆在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及地方立法路径。从空间载体、活动组织、阅读调查3方面论证图书馆的独特功能,相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强化了公共图书馆在阅读指导、设施更新、安全保障等方面的义务,并对地方立法给出建议。